Trading Informatio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白云建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建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1项目概况
广州白云建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杨宏宇、叶建斌、吴韵清、邝永升、陈雁南、肖志广等6位同志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详见《项目需求书》)
2.2.2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6、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7、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书》)
注:服务应满足招标人的实际工作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服务应满足招标人的实际工作要求。
2.4预算价:人民币400000.00元(不含本数),此金额已包含中标人完成本协议约定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工作相关费用(含现场或非现场)、办公费、差旅费、税费等。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且需承诺最终成果报告由总公司盖章。)
3.3投标人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分所执业证书》。(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见《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③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承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
⑤通过发出邀请函的方式,邀请单位参加本次邀请招标,未收到邀请招标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本次招标无需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过电邮方式于2025年9月18日发出《投标邀请书》,各单位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视为默认参与本次投标。若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本次投标,请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我们。
4.2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5天,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C座5楼会议室502。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邀请书的复函
★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包干价600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若有发生专家费的,专家费按实际发生结算由中标人支付。本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白云建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886号13楼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20-312314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C座5楼
联系人:曹工、肖工
联系电话:020-35622940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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